红寺堡:“五步监督法” 走出基层权力监督新路子
“‘五步工作法’实施后,村里决定的每件事,村民们都很服气,村干部们推动起来也有了底气。”日前,在吴忠市红寺堡区太阳山镇朝阳村村务公开栏前,村民们坦露心声。
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,近年来,红寺堡区纪委监委在全区65个村推行民主议事“五步监督法”,开展乡村两级监督,形成了“55124”村级事务治理模式,走出了一条“还权于民、民主决策、取信于民、化解矛盾”的村民自治新路子。
“五步监督法”即提出议案、民主议定、公布告知、组织实施、监督落实5个工作步骤。具体做法是:第一步,村级组织研究重大(要)事项首先向乡镇党委报告、向纪委备案;第二步,研究确定重大(要)事项要分别召开村党支部、村“两委”会、党员大会、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四个会议研究。会议过程中,村监会成员列席进行监督;第三步,全过程公开会议决策情况及具体实施情况,做到内容到位(决策结果和落实结果要向群众公开),程序到位(决策过程公开),地点到位(在人口密集的地方设置村务公开栏);第四步,村里上报研究的重大(要)事项决策结果(会议纪要、表册等)必须要经村“两委”主要负责人、村监会全体成员签字背书;第五步,区、乡(镇)两级纪委、村监会要对村级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,并及时做好情况反馈。
“凡是涉及到粮食直补、低保评定、困难救助等跟群众利益直接相关的事情,都会在台账上形成文字记录,并留下影像资料,做到可追溯可查看。”太阳山镇朝阳村党支部书记说道。翻开《村级组织重要事项民主决策工作台账》,每次村民代表大会会议日程都记录地清清楚楚,无论是会议时间、参加人员,还是讨论事项和会议决议。
在对村级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过程中,纪委干部深入一线、进村入户,了解实情、倾听民意,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既强化监督,又积极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。乡镇纪委(监察办公室)督促班子成员落实“一岗双责”职责,对农村低保、危房危窑改造等惠民利民政策严格按照“五步监督法”要求落实,确保了各项政策公开公平公正地落实到户。
“村级事务‘五步监督法’的运行,让区乡两级纪委及村监会监督责任落实有了抓手,有效解决了村里重大事项决策村干部个人说了算、群众知晓度和参与率低、各方监督不到位等问题。”红寺堡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。